目 录
第一部分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宜春市文联)是由10个县市区文联、市公安文联和14个文艺家协会(作协、书协、美协、摄协、民协、音协、舞协、曲协、剧协、影视协、评协、网协、朗协、文志协)组成的人民团体。市文联下设秘书科、组联部、文艺创作室等部门,负责组织和推动全市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新生力量,发展壮大文艺队伍,通过各种形式奖励和表彰优秀文艺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全额事业人员8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53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60.98万元,增加95.26%。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增加了专项绩效的预算收入;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变动增加导致的预算收入增加。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99.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44万元;其他收入3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4%,较上年增加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53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60.98万元,增加95.26%。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增加了专项绩效的预算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变动增加导致的预算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2.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6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4万元;项目支出9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1.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6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9.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46%,较上年增加226.44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增加了专项绩效的预算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变动增加导致的预算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7.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7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占支财政拨款支出的5.5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2.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4万元。项目支出77.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4.85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3万元,增长11.7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繁荣发展文艺事业
项目概述
繁荣发展文艺事业项目是市文联根据《三定方案》、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宜春市文联《2006-2010年全市文艺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共宜春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文联、市作协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宜春市文化惠民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及2007年中共宜春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5号设立,属于财政下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属于经常性专项业务项目。该项目包含繁荣文艺创作、《宜春文艺大讲堂》、文艺惠民工程及文艺创作、《宜春文艺》报刊、文艺家、摄影家和书法家协会5个二级项目,由市文联下设的文艺创作室、组联部、秘书科具体负责实施,组织开展一系列文艺活动,并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创作、展示平台。繁荣我市的文艺事业,带动宜春文艺精品创作整体水平提升。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财务部门将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每一笔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核实,厉行节约,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项目经费安全有效使用。
二级项目:
1.繁荣文艺创作项目
(1)项目概述
繁荣文艺创作是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打造宜春文艺品牌,提升宜春文艺品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文艺修养,提高文艺工作者创作水平,促进我市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而举办一系列大型文艺活动而设立的项目。根据项目任务分解,主要由市文联文艺创作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维护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繁荣文艺创作项目正常运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支出规定,对项目的实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根据通过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为了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市文联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在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授权批准、会计记录预算管理等重要环节予以严格的控制。保证每一笔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核实使用。
(2)立项依据
繁荣文艺创作项目根据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宜春市文联《2006-2010年全市文艺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共宜春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及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文联、市作协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
(3)实施主体
根据项目任务分解,主要由市文联文艺创作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维护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繁荣文艺创作项目正常运行。
(4)实施方案
展览计划:制定展览活动文案;规定时间内收集作品;装裱作品;展览
培训计划:下发会员及师资培训通知;报名;组织培训
谷雨诗会计划:发布召开诗会通知;组织作者参与创作;召开诗会并评选优秀作品;编辑获奖作品并出版诗集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40.09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成功举办全市文联工作会、各类文艺活动15场次;编印“谷雨诗会”作品集600册,参与人数400人次。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2.3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车运维费相应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