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这一切来自于我的记忆。
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的故事。
或者是一个女人和很多男人的故事。
再或者是很多女人和很多男人的故事,一个村庄和很多男人的故事。
我想讲一个发生在浅庄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收集了所有的繁文缛节、奇闻异事、生之恐怖与生之绚丽,肮脏、纯洁、欲望、命运和传奇。
1
三岁的时候林梳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人,当时她正和花花在小锦家新房子前的水泥场里争论一件事情。
林梳以为只要跑得足够快,身体就可以摆脱影子独自前进,比如长了一双长腿的十六岁少年云儿,他的影子肯定常常追不上身体。
花花试验性的往前跑了几步,转过身来摇摇头:“没有,影子还在这里。”
“你跑得不够快,看我的。”林梳憋足了劲往前狠跑一阵,看见没?它追不上我。”
花花还是摇头:“它一直粘着你。”
就这样,在我三岁的时候,为了逃离自己的影子 ,曾经拼了命的在一块水泥场里不停地奔跑。
那时我很羡慕花花的偏头,因为她往前跑时可以毫不费劲的看见身后,如果我也长了一个偏头的话,一定能够亲眼见到影子脱离身体的一瞬———多么神奇。
我趁着大人不在的时候歪着脖子走路,睡觉的时候把脑袋用力的往后侧过去……每天早晨醒来我都渴望听见妈妈惊奇的呼叫声,在她的叫声里我以神奇的偏头姿势横空出世。
可能很多人在极其幼小的时候都梦想过当一名具有特殊才能的残疾人,聋了半只耳朵的音乐家,高度近视的科学家,或者是失去双手,因而练就一身用脚写字的本领的书法家……只要不影响生命,我们愿意抛弃部分肢体,造就一些非凡的经历。
那是一个六月的上午,大人们坐在一条通风的巷子里一边做活计一边闲聊,林梳和花花在阳光里拼了命的跑来跑去,然后一个身材瘦削衣着洁净的少年路过这里,冲着她叫了一声:小孩子,你爸爸回来了。
林梳就甩下花花往村口跑,边跑边回头对她嚷:“你看!你看!看清楚一点!”她用右手做螺旋桨舞得呼呼生风以加快速度,“看见了吗?我的影子跑不赢!”
那时候,她莽撞如鹿,他温良如玉。
一九八三年六月那个烈日如火的上午,对于这个懵懂的小孩具有双重意义。这一天,做为一个女人,林梳认识了那个叫做小的男孩;做为一个孩子,“我”见到了自己的父亲。在这两个不同的身份里,这两个男人各自占据了史无前例和后继无人的位置。
林小就这样第一次现身在林梳的整个生命里,他白衣黑裤,扎着草绿色军用皮带,白底黑面子的千层底布鞋,头发清洁怡人,十四岁。
他认识她,叫她小孩子。
“快跑,小孩子。”“小孩子,快跑。”这是他逗弄她的最初术语,一边喊,一边跺着脚作势要追。
林梳不怕他,他长得好看。
他是云儿的弟弟,他们长着一式一样的长腿。
从那个六月的上午开始,整整一个漫长的暑期,林小的出现,彻底击溃了林小云在浅庄孩子堆里至高无上的江湖地位。
那一年,那个有时骄阳似火有时暴雨倾盆的夏日,那个用青竹杆子套上尼龙网四处捕捉知了和金龟子的夏日,林梳躲在墙角下偷窥那俊朗少年的夏日,所有出生在浅庄的林姓小孩集体躲在墙角下偷窥林小的夏日,一九八三年的六月,林小云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他开始忙碌于一个成年男子应该从事的所有物事,他再不屑理会以林梳为首的那一群白痴兮兮的小叛徒们。
与此同时,我见到了他,我的父亲。
我站在那里。他来了,穿一身卡其布工装,皮肤很白,微胖,面容可亲,爱出汗,时不时把挂在皮包带子上的白毛巾扯出来擦一下汗,仔细数一下,从那棵树下走到村口短短一段距离,他擦了十几次汗,真是整齐干净!
那时候我穿一条表姐不要的旧棉布裙子,裙摆下遮遮掩掩一条破了无数小洞的翠绿色短裤,头发是被太阳晒伤的棕黄色,皮肤很黑,破锣嗓音。
他到达村口时,我一头钻进旁边的小竹林。
我是那么渴望见到他,从听说他要回来的那天起,每天都对同村的小伙伴讲述关于他的传奇。在我的描述里,他是一位身怀绝技飞檐走壁的侠士,遇山开山逢河渡河,他上班的地方种满各种各样的果树,站在床上伸出手就能摘到可口的水果,在那里什么吃的都不要钱,想吃花生糖就吃花生糖,想吃绿豆冰就吃绿豆冰……
林梳第一次见到父亲的时候躲进了村口的小竹林。妈妈责备她没礼貌,连爸爸都不叫一声。林梳说她当时正在小竹林里挖笋,没看到他。妈妈说都六月份了,哪里来的笋?真是不懂事!林梳感觉有些委屈,喉咙里堵了一团硬硬的东西,脖子就梗住了。妈妈看见她硬着脖子鼓着眼睛,样子难看得要命。
三岁半的林梳,那时候她最想做的事情是趁着天黑跑出去好远,让影子再也追不上自己。
或者是,每天每天跟那个从村口走来叫做爸爸的人在一起。
2
浅庄离城二十里,人丁兴旺,屋舍密集。外公说他年青的时候这一带闹土匪,附近的村子都被洗劫过,唯独浅庄幸免于难。这村子大,到了晚上,家家户户亮起油灯,远远看去像一条繁华的街道,横亘数里,土匪们摸不着深浅,不敢冒然来犯。外公还说,有一回村里来了一个贼,万人空巷黑漆漆的深夜,有人喊了一句“抓贼啦”,只喊了一句,整个村子突然之间全亮起来了,巷子里挤满了举着火把的年青人,东村西村把巷子门一关,贼就被活活围困住了,两头都跑不出去。我没见过浅庄的长巷子,我三岁的时候浅庄已经没有这种铺着青石板贯穿全村的老巷子了,我也没见过举着火把抓贼的外公,我出生之前他就已经去世了。我的这些故事是从哪里听来的,它们怎样经过外公的口,再怎样流传进我的耳朵里,我全然不知。我只知道这些事情确是外公所讲的,我记得他苍灰色的长胡须,以及他讲述这些故事时每一个传神的表情和细微的停顿。
浅庄没有长巷子了,也没有关贼的巷子门,我常常为整个村庄的财物安全担心。如果哪天来了一个贼,也是在那样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如果我大叫一声“抓贼了”,浅庄的人们从睡梦中惊醒,找不到几十年前的那些火把,他们用什么来照亮村庄的夜空,用什么来安定家人惊恐的眼睛?他们会因为没有火把而焦虑叹息,他们会因为叹息而挫伤战斗力,他们最后只能无力的倒在床上继续睡眠,没有一个人愤怒的拉开院门冲到巷子里来回应我的叫喊,他们之中即使有人愤怒的拉开了院门冲出来也找不到巷子了,只能站在空荡荡的风里踮着脚尖四下里张望一番,看看刚刚厉声尖叫的那个小丫头是谁。
他们没有谁看见我,也没有谁听见我的尖叫。我的叫喊掩埋在最深暗的心底,从来没有对着哪个夜晚坦然的释放出来,我把这种隐秘的担忧埋藏在三岁半的幼小心灵里,变成一个使命。
我对自己委以重任———整个浅庄的财物安全都靠你来守护了!
我充当军官下达了这个至高无上的指示,又变成士兵领受了这个无上荣耀的任务。
我在白天跟踪每一个进入浅庄的陌生面孔,一路尾随,直到确定他们彻底的离开,没有拿走村庄的一针一线,哪怕是一片树叶。
我在夜晚摸黑制作火把,趁着天色微明时送到每户人家的窗台下,那些破塑料布和松树油毁坏了我细嫩的十指,在我三岁的时候,就有了一双任劳任怨的手。
我还试图用村庄里废弃的砖瓦搭建一条巷子,这个浩大的工程刚刚起步就被大人们无情的摧毁了。他们说你要是再把这些破砖烂瓦扔在路上挡道,我就把你塞到公厕里去喂蛆。我没法跟他们讲道理,这些大人们太没有安全意识了,他们只知道吃饭睡觉说流氓话,他们怎么能知道一条几十年前的巷子对于一个村庄的重要性呢?那些巷子本来就是被他们这些人捣毁的。
“看吧看吧!今天晚上贼就会把你们家偷得精光!”我朝这些自以为是的大人们嚷。
“再说一句试试看……”他们停下“忙活”装出生气的样子指着我。
“就偷你们家!偷你们家的猪!偷你们家的牛!偷你们家的饭……”
他们追过来,用我搭巷子的烂瓦片砸我的后脚跟,砸得我一路疯跑,叫声渐远。
这个叫做浅庄的村子被一群思维浑沌的大人们给占领了,它不属于我,它的命运掌握在那些简单粗暴的大人手里,我的守护计划在此难以全面开展,经过很多忧伤的叹息和缜密的思考之后,我将目光投向村庄以外更广阔的天地。
正对着浅庄有一个古老的土城,这个土城有一个很没意思的名字,就叫做“城墙”。关于这个土城,有一个令人垂涎三尺的传说:某个年代,某个贫穷的光棍在城墙下挖出了一窝金鸡,一只母亲带着七只小鸡。光棍把这些金鸡换成钱,置了房买了地,取了好几房姨太太。
我很羡慕这个光棍,我也想挖出金鸡,但我不想置房买地,更不想娶姨太太,想想看,一只金光闪闪的母鸡带着七只金光闪闪的小鸡,多漂亮可爱呀,置房买地娶姨太太有什么好玩。
我在小锦家借了一把狗屎耙,拧着簸箕,伪装成拣牛屎的样子向城墙挺进。之所以要伪装是怕被大人们看出来,如果他们识破我的意图,知道我是想去挖金子,一定会一股脑儿跟过来,我没他们跑得快,又没他们力气大,他们会把整个城墙翻过来,把一窝金鸡吓得四处逃散。
“梳梳,你去哪?我也要去。”花花发现了我。
“我没空跟你玩。你别跟着我。”我绕开她继续往前。
“丫头,你拖着个烂簸箕去哪?”扛着锄头的老人挡住了我。
“关你什么事!”我没什么好脸色对他。
我在那条通往土城的黄泥路上挥舞着小脚丫子走了很久,看到很多漂亮的花草和飞虫,遇见许多熟悉不熟悉的村民,他们叫我的名字,满脸狐疑的盘问我,我没什么兴趣搭理他们,一步不歇的往前走着。
在土城的入口处碰到林小云,他牵着一头样貌凶狠的大水牛,水牛的鼻子湿答答的拱到我脸上来了,我吓得呆站着不敢动,生怕一动就把水牛给惹火了。我目睹过同村的一个小女孩被水牛踩伤的全过程,她蹲在地上玩,一头水牛慢悠悠的走过来,她突然的站起身来,水牛受惊,撒开蹄子一阵风似的从她身上跑过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她还来不及哭就昏死过去。
林小云后仰着身子使劲把牛鼻子往回扯,大水牛歪着脑袋斜视着我,伸出长长的舌头来舔食我的脸。
“哎,”林小云叫我,“去。”他抬一抬下巴,示意我从路边的杂草堆里爬过去。
我的记忆在这里断了一下,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大水牛身边逃开的,也不记得自己是从哪个入口爬进了土城,一条油光发亮的大黑狗承接了以上的情节,就像电影画面中的闪断,一个镜头结束了,陡然间跳进另一个场景另一些人物。
林小云牵着我手里的簸箕站在土城最高的小山坡上,大阳暖洋洋的照着,一条油光发亮的大黑狗躺在微微泛黄的草地上打滚,一边滚一边快乐的轻声呼叫。
大水牛不见了,狗屎耙不见了,叽里咕噜欢叫的金鸡崽子也不见了,我和林小云就这样惘然的被扔在这一小段记忆里,没有语言,没有表情,四下里空无一人。
我为什么会在那里,林小云为什么会在那里,我们为什么要隔着一只破烂的簸箕并排站在一起,我们在仰望什么等待什么逃避什么?这段记忆成为一个谜,在以后生活的痴缠中,在他对我的爱恨交织中,这段记忆成为一段不堪启齿的隐痛。
那时候应该是浅秋时节,天空澄澈,不见一丝微云,他十六岁,我三岁半。他还没有恋爱没有结婚,他还不恨我。
妈妈把我从城墙里揪回家,花花跟在后面一路拍着手欢叫:“梳梳挨打,梳梳挨打,谁叫你不带我一起去……”
我用眼睛剜她,这个幸灾乐祸的小人!
妈妈关上大门躲在房子里用一根细细的青竹子枝抽我,每一下都打在鞋底上:“叫你跑这么远!叫你跑这么远!还跑不跑啦?……”
妈妈舍不得真打我,可我知道她是真被我吓坏了。妈妈觉得我还太小了,不应该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挖金子。她很瞧不起我:“就你?金子掉在额角上砸个包,也会被别人拣走。”她的意思是我太呆了,反应慢,好东西轮不着我拣。
她还以此为话题招集了一大堆姨妈舅母来取笑我,说我想发财想疯了。我顶看不起她这一套做法。庸俗、轻浮。我翻翻白眼,心想着等我再长大些,长到七岁多,读了书,有了力气,再去把那些小鸡娃子挖回来,看你们还笑不笑得出来。
我挖不了金子了,不得不再一次转移战线。
浅庄左前方有一块山地,和土城一样,关于这块山地村里也流传着一个传说。虽然同样是传说,这一个听上去比前一个更写实:也是某个年代,某个贫穷的光棍,不同的是这个光棍还犯有麻风病,无亲无故没钱没地。当时有好几个村在争这块山地,打了许多年的架都无法解决问题。浅庄人们工于谋略,用生铁炼成铁衣铁帽,烧得赤红穿在麻风病人身上,把他活活烧死在山地里,放出话去,如果哪个村再要争夺这块山地,除非也派出一个敢穿铁衣戴铁帽的勇士。其他村上没有麻风病人,也没有爱送死的勇士,于是这块山地顺理成章写入了浅庄的地契。
为了纪念那个麻风病人,浅庄村民将那片山地命名为麻风山,后人觉得麻风山太难听,好像上了这片山就会得麻风病似的,所以故意把音叫偏了,叫成了马蜂山,正好那个后山窝里常有马蜂出没,也算是名副其实。
这些马蜂成为我的假想敌,我孤军奋战,以一敌十、敌百、敌千、敌万……正好是秋高时节,天干物燥,我捏着半盒从灶前小洞里偷来的火柴,所到之处一片火海,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我的战斗目标是第二年春天马蜂山上再也见不到一只活着的马蜂,我要在后山窝里栽上成片成片的小桃树,热热闹闹开满粉灿灿的花,从村子里望过去像一片柔软的霞。
奈何奸人作怪,有人跑到我家里去告状:“去看看你家乖女做的好事,马蜂山都快被她烧光了!”
妈妈怒不可遏:“你这个纵火犯!纵火犯!抓到牢里去判十年!”她举着手指粗细的实木筷子在我头顶挥来舞去,随时都要落下来。我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咬着嘴唇告别刚刚吃了一口的白米饭。
那一天我很饿,饿着肚子在村后的小路上来来去去走了很多回,我想了很多事情:我的长巷子、我的金鸡崽子、我的小桃林,我满怀的理想没有一样能够得以实现,我在这里一本正经的生活,兢兢业业的奋斗,而他们,这些马马虎虎的大人,毫不在意的将我的童年一脚踢歪。
我找到那个告密者,一个三十多岁女里女气的矮个子男人,我不远不近的跟着他,跟了一整个下午,骂遍他祖宗十八代。
浅庄背靠一片坟地,关于这片坟地,它没有什么传说,唯一的特别之处是埋过一个四十几岁被人勒死的疯子,勒死他的原因是他常常想勒死别人。我见过这个疯子,他曾经看着我笑过,他坐在自家木头房子的木头门槛上看着我开心的笑过一回,就一回。疯子死后他的母亲还活了很多年,活成了个老怪物的样子,身体只有一只小狗那么大,一百多岁,还能吱咯吱咯咬碎又老又硬的萝卜干。
喏,我现在只能在这里,在这片埋着疯子的坟地里寻找一些乐趣,我没精打采的用一根青竹竿子拔弄齐膝的杂草,连一条蛇都没有遇上过。乏味至极。
这就是浅庄,七岁之前我一直在这里。
那几年,你在浅庄每天都能听见她的名字,一个叫做林梳的女孩,像一只又瘦又硬的害虫,尖啸着呼朋引伴,披头散发无所不为,他们都说她长大后会当女土匪,打家劫舍,玩弄男人。
3
我不太清楚“玩弄”的含意,在我幼小的头脑里那是一个富于刺激性的词汇,它敏捷、智慧、异彩纷呈,饱含着一个又一个奇情故事。
它还有关爱情。
在我从未听说过“爱情”这个词语的年纪里,从“玩弄”中体味出其中极其细微的意味。
“玩弄”里,一定蕴含了这么一种迷迷糊糊欲罢不能催人泪下的东西,否则,那该是一件多么寡淡乏味的事情,何以引人入胜?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林小成为我第一个渴望玩弄的男性。
他坐在正午的艳阳下制作一根简陋的竹笛,我穿了一条自以为还过得去的鲜红色半旧长裙,虚张声势的昂着头,以一个小女人的姿势从他眼皮子底下缓慢而矜持的走过去,裙子是薄薄的一层纱,被夏日细小的风微微扬起。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低下头去笑。
他说“小孩子你在干什么呢?”
我对他这一句问话数十年来怀恨在心。
整个暑期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他总是埋头专注于一些事情,最多是轻描淡写与我逗笑几句,未及我应对,他早已掉转身去。
这真是一件使人忧伤的事情,我不得不一次次佯装无意从他身前走过去,一次次的路过,一次次期待着他的心领神会。
仅有的一次,他递给我一颗刚从马蜂山上采来的毛栗,铜钱大小,新鲜的外壳上一枚枚针尖样的小刺翠绿得招人爱。
他说,小孩子,这个给你吃。
我踮起脚尖接过来,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
“用脚踩呀,像这样使劲踩。”他从篮子里拿出另一个毛栗踩给我看。我看见他脚上那双巨大的千层底布鞋。同样的一双布鞋,穿在别人脚上就没这么洋气。
我学着他的样子把毛栗扔到地上,伸出笨拙的小脚前后磨擦着。
“好,现在可以剥开来吃了。”林小搓搓手,把篮子顶在脑袋上跑了,等他洗完澡换好衣服再回来时,我还站在那里捧着一个脏兮兮的毛栗愁眉苦脸。
“唉呀,好笨的小孩!”他捧起我的手指拍掉上面的灰,又用自己雪白的衬衣擦拭掉我指头上的斑斑血迹,“要把那些刺都踩得软软的,就不会刺破你的手了。”
他的衣袖磨擦着我的脸,柔软的布料,散发出新鲜好闻的肥皂香。
林小帮我剥开了那个毛栗,可是里面的果实都是空的它还太小,不到采摘的时间。
“下回我再给你摘些大的吃。”
没有下一回。
九月一到,林小就回到了城里的寄宿学校,我也继续回到繁忙懵懂的童年里。
他没能及时的爱上我,我也没有从一而终的意识。
那时候我最想嫁的人是爸爸或者哥哥。对了,我还有一个哥哥来着,大我两岁,一个暴烈瘦弱的男孩子,每天都在流鼻血,每天都在大把大把啃食中草药,常常掉进池塘和露天公厕多情,心软,总是出卖我,有着天生的幽默感,聪明绝顶。
他不想娶我,说我长得难看,脸庞有脸盆那么大,言谈粗鲁。他喜欢尖尖脸细声细气的女孩子,他喜欢穿飘逸连衣裙走起路来扭扭捏捏的女孩子,他喜欢温柔婉转善于欺骗的女孩子。他的所有的青春都献给了默然无声的暗恋,他高傲得从来没有对心仪的女孩表示过倾慕,他在新婚之夜还是一个纯洁的小处男。
七岁的时候他和我合作过一碗葱花蛋汤,先把油锅烧得滚烫,再往里面加冷水,滚油一碰到水就炸开了,好像锅里扔进了一个威力十足的鱼雷。他扔下水瓢逃到厨房外面去,用身体顶紧了门,不许我出去。他并不是存心想炸死我,只是害怕厨房着火无人救急,七岁的哥哥把这个艰巨的任务留给了五岁的妹妹。
他还用竹子制成的弓箭射中过我的额头。我躲在厨房的木门后面,他追过来,当头就是一箭,正中额头中央。我没有哭,只是有些惊恐。妈妈闻讯赶来时我还站在原地,哥哥早已不知所踪。妈妈一手扶着我的背一手托着插在我额头上的箭,在那条通往诊所的黄泥马路上,我们脚底生烟,走得很快很快。
这一箭在我额头留下了浅浅一个坑,看上去像抬头纹。他们都嘲笑我在三岁的时候就长了抬头纹。
哥哥是一个这样怯弱胆小的人,害怕承担责任。可是这一切丝毫没有动摇我要嫁给他的决心,也许每个女人天生都带着浓厚的母性,正是因为他这样的怯弱更让我坚定了保护他的决心,不放心把他交到别的女孩手里。我从来没有对他的胆小怕事表示过鄙夷,就像我从来没有为自己丑陋的外表感觉到自卑。
直到那一回。
他在水泥场里拍皮球,妈妈买给他的一个土黄色绘有祥云的小皮球,我追过去拍了一下,他很生气,飞起一脚踢在我腰上,我应声倒地,躺在地上半天爬不起。他吓坏了,把我搬到竹子床上去休息,苦着脸哀求我不要告诉大人。我很难过,转过脸去不理会。他几乎要哭起来,样子可怜得很,一直哀求了半个下午。
我记得那个傍晚,淡黄色的霞晖穿过木门长长地投射到两个各怀心思的孩子身上,那是哥哥唯一的一次向我低头,我的心变得很软很软,软得几乎滴出水来。
我说我不会告诉妈妈的,你放心。
说这个话的时候,我是带了自我牺牲的精神和一点点自怜。
得到赦免的哥哥变得很小心很柔软,陪在竹床前跟我聊了一会儿天,就这么小小的一会儿,在我这二十多年里,也许是在我这漫长而短暂的一生,那是我和哥哥之间唯一的一次互相投靠和彻底的谅解。然而这片刻的温馨很快被一群擅自闯入的小恶棍搅乱,他们蜂拥而来,怪腔怪调学着哥哥哀求我的口气互相逗乐,他们放肆的表情让我恨不得照每人脸上揍上一拳。
哥哥在众人的嘲笑声中顷刻翻脸,他狠狠对我吐了两口唾沫,以英雄的姿势带着那些小恶棍离开。
他牺牲了我,挽回了幼稚的尊严。
孩子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错对,更没道理可讲,谁比较强势,谁就能得到拥戴。
此后,我渡过了一段万分孤独的时间,没有父亲,没有哥哥,没有林小,天天躲在一间废弃的小柴房里磨一种质地松软的红砖,磨成细细的像糯米粉一样的粉沫,再用一块布包着藏匿起来。
为什么要磨那些粉沫?为什么要藏匿起来?
时至今日这份起源于幼年的孤独感仍然以顽强的姿势潜伏在我的身体里面,像狂犬病菌一样随时可能卷土重来,我常常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看见它们的样子,一包一包橙红橙黄细碎得无以复加的粉末,是我被碾成碎末的金贵的童年,那些如花似玉的时间哪,我至今仍然能够清晰地听见它们碎裂的声音,叮叮咚咚的,像一颗颗细小的钻石掉落在玻璃板上。
4
林小杉和林梳在一夜之间反目成仇。
他看她什么都不顺眼,一有机会就要嘲讽她、孤立她、敌视她、击溃她、消灭她。
他们开始打架,他的武器是菜刀,她是压水井上的螺纹钢筋。她在前面逃,默然无声的逃,逮住机会就照他手臂上来一棍。他在后面追,一路叫骂着追,刀刀直砍她的后脊背。他们像两个真正的死对头一样毫不留情的互相诛杀。这样的好戏往往以林小杉跑进厨房寻找兵器开始暴发,再以林小杉飞刀脱手宣告结束。他累得青筋暴跳,气管里一扯一扯发出哧哧的喘息声,像一只被人扭转脖子准备放血的公鸡———愤怒,然而再没有争强好胜的力气。林小杉抡起菜刀猛掷出去,刀背打在林梳后脚跟上,一阵麻麻的痛,有时候打不中,他就会撑着膝盖咳得几乎把肺吐出来,一边咳一边指着林梳,意思是命令她不准再跑,他会跟她商量,这次打斗到此为止,条件是让他踢上一脚。她就站在那里绷紧全身肌肉让他踢一脚,她知道他不占点便宜这件事情就会没完没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这样,她永远比他多挨一脚,总是处于防御的位置,她不是十分有把握,不敢尝试彻底的对抗。
直到七岁以后,身体里有些东西慢慢苏醒,慢慢膨胀,她感觉自己可以办得到。
在浅庄,每逢插秧的时候水库打开闸门,小溪里的水涨到桥栏边,女人们就蹲在桥上洗衣服。她们穿白底蓝花的确凉上衣,映出里面破了几个小洞的背心,头发乱乱的,赤脚,一蹲下来,露出一大截暗黄的背和红红绿绿的短裤头,用的是向荣牌肥皂,九毛钱一块,批发还能优惠几分。林梳也混在里面,洗完一桶又厚又硬的外套,剩下一双巨大的水靴,可以给小狗做个宽敞窝棚那样巨大的水靴。她装满了半靴子水提不起来,只能放在水流里刷洗,一个失手水靴掉了下去,冒着气泡咕嘟咕嘟往下沉,她急得扒在桥栏上,抓了好几下都没够着,只得回家找东西来捞。
林小杉不声不响尾随其后。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他跳起来抓住她的后颈,把她往急流里推:“去,下去把靴子捞上来,没捞着的话我要你的命。”她拼尽全身力气抓紧石桥边沿,粗糙的砂石磨破掌心,滚滚浊流卷着枯枝、败叶、撕烂的蛇皮袋、淹死的老鼠、腐败的瘟猪一股脑儿扑面而来,她一声不吭,蛮横地对抗着蛮横。
他开始踢她的小腿,捶她的背,扯她的头发……她隐忍着,很久很久,然后,她感觉到自己能够。
她翻过身坐起来一拳打在他鼻子上,她只用了一拳就打得他浑身是血。
她问他,还打不打?
林小杉一挨了打就变回那个瘦弱的少年,仰着脖子看天,双手乱摸:“快,快拿纸来。”
她回家找一张干净点的纸给他塞住鼻孔,他一塞好鼻孔就追过来踢她。
她站在那里不动,冷静的对他说:“你再过来老子打得你止不了血。”
……
他们的狂妄和暴虐势均力敌,他们能够活到成年并且没有残废真是个很大的意外。
那只靴子后来出现在小溪隔壁的鱼塘里。那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好像是冬天,快过年了,每家每户派一个代表帮村里抓鱼,我和哥哥都去了,两个小孩代表一个大人。我拧着鱼篓挤在一群穿着橡胶衣裤脸色铁青奇形怪状的大人胯下,有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挤过来,故意把我撞翻在地。我滚在泥巴里,衣服裤子全脏了,头发梢上淌着黄浊的水,无数穿着及膝水靴的脚踩着我的衣服鞋子奔跑过去,一起拥到水塘里去抓鱼。我坐在地上破口大骂,骂声淹没在人们兴奋的叫喊声里。
池塘里水位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很低了,我看到自己曾经丢失的那只靴子安然的立在塘泥里,有人跑过去把它举起来,从里面倒出一条长着花斑的凶恶乌鱼。人群兴奋,我的哥哥隔着老远鄙夷地剜了我一眼。
林小杉会叫林小杉是因为他出生的那天早晨外婆看见的第一件东西是一棵小水杉,林梳会叫林梳是因为她出生的那天早晨外婆看见的第一件东西是一把木头梳子。林小杉出生的那天外婆惊喜得顾不得梳洗就跑出去向村里人公布喜讯,林梳出生的那天她一直缩在厢房里梳头梳了整整一个上午。
两个孩子都出生在黎明将至,他们挤破母亲的“生门”冲进这个世界时都带着高亢的哭声,他们有着相同的父母相同的血型,他们最后却变成了两个性格迥异的人。这样的结果,分不清是殊途同归,还是同途殊归。
我小时候不爱吃瘦肉不爱吃零食,不喜欢跟哥哥争夺同一件东西。平分一把糖,林小杉会明摆着说“我要多得两粒”。有一回妈妈不在家,哥哥叫姨妈帮他打开饼干盒拿东西吃,姨妈随手拈给我一块,我很认真的看着她说:“我不吃,这是哥哥的。”
并没有什么羡慕和渴望的成分,我自出生之日就知道,那些都是计较不来的东西,没有责怪和恨,我对那一切毫不指望。
我有我在乎的东西:自由、力量、爱和怜悯。
我看见过一架飞机坠毁的全过程,它从浅庄的房顶上飞过,几乎擦着人们的鼻子尖。林小云说,看,这架飞机要降落在那块田里。它果然一个筋斗栽进了林小云指着的那块稻田,随着“呼”的一下巨响,天空中绽开一朵庞大的花,一种很淡很难以形容的颜色,在我还没有看清楚它具体的样子时,它已经像一床棉絮一样缓缓覆盖在五月的禾苗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真正的降落伞,它真的很像一床展开的棉被。我们跑过去看时飞行员已不知去向,田里砸了老大一个坑,机头插进土里,旁边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钢铁,小锦伸手去摸,烫得呲牙咧嘴跳起来。
林小云说这个可怜的飞行员一定会被撤职,也许他已经逃跑了,摔坏一架飞机可不是好玩的事情,他拿命也陪不起。
几年以后我陪妈妈打柴的时候经过那个机场附近,整个军用机场都隐藏在地下,没有人知道怎么进去。地面上修着宽广的水泥场地,场地四周装了脚灯,人们猜测那是飞机起飞降落的地方,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亲眼看到过飞机从这里出发或者是回营。当那些神奇的军用飞机一架一架以高傲的姿势从我们头顶上掠过时,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自己居住在一个深不可测的地方。
我看见了那架传说中的飞机,就是在浅庄孩子堆里口口相传的唯一一架被搁在机场外面的烂飞机。它看上去破旧不堪,显然已被遗弃多年,可是仍然散发出一个孩子不可抵挡的诱惑力。它的姿势那么优美,好像随时准备着展翅高飞。我一直觉得这就是当年在我眼前坠落的那一架飞机,它坠落在五月青翠的稻田里,被一群英俊的士兵摸黑抬回这里。我很想停下来摸一摸它闪光的机翼,我还希望能够迎面碰见当年消失在稻田里的飞行员,我觉得我能够认出他来,尽管我从来没有看过那张脸,我猜他一定长得很瘦,眼神锐利,但是笑起来很温和,他会带给我一些故事,给我一只墨绿色的水壶,夸我具有成为女飞行员的天赋。
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英俊的飞行员,没有新鲜迷人的故事,没有渴盼已久的触摸,我所能够把持住的,无非是一个蓝天碧草的梦,我在那些梦里脚踏着五月青翠的禾苗,在它们尖细密集的叶片顶端,风一样自由,风一样轻巧,风一样平滑,风一样迅速。
那是一个孩子关于自由全部的想象。
一九八六年的时候外婆一病不起,由肠炎转化成肠癌,足足病了三年,吃喝拉撒全在床上。
没什么人照顾她,妈妈外出劳动,我和哥哥都要上学,即使不上课的时候,哥哥也是讨厌那间病房的,他忘恩负义,完全不记得她对他的好。
她深感不值,后悔当年对外孙女不够好。可是,没什么的,我都不记得了,我总有许多事情在忙,比那些芝麻片和水果糖更富吸引力的事情,比如制作一对翅膀或者训练一条狗。
我放学回家给她端一杯白开水,她端着杯子摇摇晃晃,几乎要哭起来,她说她在这里叫了一整天了没人听见,她口干舌苦生不如死。她告诉我床头的一个瓷罐子里有冰糖,让我自己拿了吃。我伸进手去摸,粘乎乎的一大酡,抠出砂子大那么一粒,含在嘴里化了,并不怎么甜,跟我想像中一样不好吃。
后来我仍然每天放学后端茶给她喝,再没有得过什么回报的东西。有一回她用手绢吊在脖子上,自缢未遂,她痛苦得不想再活下去,然而没有冰糖,死亡和冰糖扯不上关系,她再没有给过我什么可以吃的东西。
一九八八年的初夏外婆过世,她入敛的那天我陪在旁边一步也没有走开。姨妈帮她换上白衣白褂子,用茶油梳光了头,一边梳,一边喊魂。她死得很漂亮,保持了年青时代的淑女风范,眼睛轻轻的瞌着,嘴角微抿,手脚摆得整齐,像一个入睡的老美人。
妈妈说每个人去世都要带走一样东西,外公去世之后带走了“菜”,从此园子里只长草不长苗,外婆去世之后带走了“蛋”,从此母鸡只抱窝不下蛋。她在外婆去世的那年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走亲戚,天黑了还不回来,我和哥哥合力搬一把巨大的躺椅顶住大门,房门口用绳子布了陷井,哥哥拿着拣来的西瓜刀,我拿着红缨枪,埋伏在蚊帐后边。
那天晚上没有贼,也没有失火,我们活到了今天。
5
也许我应该开始讲一些故事了。
人们没有太多耐性去关注一个孩子的闲游浪荡和异想天开,他们需要惊险、刺激、艳情。
需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
需要很多女人的故事。
我渴望成为一个讨人喜欢的讲述者,像所有的好孩子一样,违背本性取悦于人。我要挖空心思编造一些男女之间的事情:男人和女人,他们为什么在一起,在一起做些什么。尽量讲得细致入微、妙趣横生。
我在这些故事里面将会提及无数生活在浅庄或者与浅庄相关联的女人,她们的故事或者离奇冶艳,或者哀婉幽怨,也或者她只是一个名字,从谁的嘴里喊出来,一次,偶尔提及,再无下文。
然而实际上我并不能保证将所有的故事讲得迭荡起伏悬念横生,我是个言语乏味的人,所有的曲折惊险在我嘴里变得平铺直叙,而我终其一生守望的那唯一的一个传奇,也许跟你的兴奋点毫无联系。
这是一个注定孤独清冷的故事,繁杂冗长、虚张声势,毕竟我才只有三岁多一点,那时候。
你能指望一个三岁的孩子讲出什么精彩绝伦的故事呢?
我颠三倒四语意不详思维狂乱,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在那里,我不知道我和影子究竟谁是谁的现实,是它的现实里投射着我,还是我的现实里投射着它。我摸不着真实和幻影之间的那扇门。
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没有成形的影子,我还没有变成一个女人。
我后来之所以变成一个这样的女人,得益于另外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我毁在她的手里。
6
如果你到过浅庄一定会注意到这个女人,她身材修长,肤色白皙,总是拈着一方手绢,走起路来一扭一摆。
她所有的作派都说明她年青时候必定骚得能掐出水来。
女人叫翠栀,年逾五十,生了三个女儿。
大女儿嫁了一个截肢的煤矿工人,工人因工受伤之后装了假肢,坐在家里一个月拿上千元工资。他们都说她真有福气嫁了个工人,从此不必面朝黄土背朝天闷在田地里。他们还问她晚上怎么那个,谁主动一些会比较方便。她骄傲的说怎么做都行,他的假肢灵活得像真的。
二女儿八十年代就到广州去打工,挣了大把大把的钱寄回来。他们都说村里的姑娘没一个比得上她的,就算跟她做同样的工作也挣不了同样多的钱,她们都没有她那么好的一双奶。
小女儿就嫁在村里,生了许多许多小孩。第一个小孩得了软骨病,十几岁还不会走路,只能送到火车站扔掉。第二个小孩弱视,跟瞎子差不远,也只能送到火车站扔掉。第三个小孩六七岁了还吃屎……她一直生,一直扔,从一个秀发飘飘的美妇变成满面愁容的怨妇。他们告诉她说你不要再生了,你不知道吗,你跟你老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他们说通奸。
他们说翠栀老货年青的时候不知道搞过多少男人,搞到后来自己都搞不清了,糊里糊涂跟以前的骈夫做了亲家。
他们说别以为她现在老了就规矩了,她身上没一块肉是老实的,她在床上比什么年青姑娘都上劲。
他们在白天唾骂她,在夜晚哀求她。他们说话的口气好像统统跟她有过一腿。
她到我家来借过一杆秤,详详细细讲明来意:“老头子捉了几条鲫鱼,肖婆子看见了说要买给小孙子吃,买什么呀,乡里乡亲的,拿几条去就是了。肖婆子最有礼的,你知道,非要我算个价钱……”妈妈陪着笑和她敷衍几句,吩咐我到后厅取秤。
秤取来了,我拿着一头远远的递过去,她双手放在秤杆上,却并不握紧,微扬着下巴将我细细打量:“嗯,这丫头将来能出息,谈吐动作有姿有势。”我无端的有些羞愤,握着秤杆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她来还秤的时候我从后门躲出去,不是害怕,只是微微的有些自惭,当她用那么一种眼神看着你,用那么一种调子慢慢的说着话,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莫名其妙的陷入一种情境里,一种让你略微羞耻略微低下的情境。
隔天我躺在后厅午睡,花花和小锦溜进来塞给我几片鱼干,就是那种用盐拌了一下晒到半干的生鱼片,腥得很,那时候物质匮乏,再加上小孩子嘴馋,却也吃得津津有味。
“我们再去偷吧。”小锦说。
“梳梳去不去?”花花邀我。
“抓住要被剥衣服的。”考虑到鱼片远比红薯花生值钱,我不敢造次。
“栀婆子正在洗澡呢,等她穿好衣服我们都跑光了。”花花怂恿我。
栀婆子住在前村,我家住后村,穿过横切浅庄的黄泥马路,再钻过几条长长的七扭八歪的小巷子,就能看见她家崭新的青砖房子了。
从半掩的后门挤进去,经过一个简陋的猪圈,几只小猪气哄哄的对我们拱鼻子。
院子正中铺了两排干净的稻草,鱼干就摊在那些稻草上面。
我胡乱往裤兜里塞了几把,花花和小锦还在挑挑拣拣。
太阳像火一样在皮肤上灼烧,知了一声比一声叫得更响。
一种隐秘的冲动将我推向那个响着水声的窗台,轻手轻脚攀上去。一个苍白瘦削的背出现在眼前,她慢慢转过身来,一对松垮垮的奶。
翠栀看见了我,我们不偏不倚打了个照面。
“哦。是你。”她站起来,速度不算很快,然而足以揪住我悬在窗台上的脑袋。
她扯着我的辫子:“好看吗?老娘有的你以后都会有。”
我们脸对着脸,肩擦着肩,如果不是隔着几根钢筋,她白花花的胸部就要塞到我嘴里来。
栀婆子远比花花想像中强悍,她就那么光着身子一扭一摆的走出来,好像院子里站着的不是三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三具没有知觉的陶俑。
呵!她的身体真是丑陋,我的眼睛碰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胃部陡然泛起一阵恶心。
怎么那个东西长得那么难看?我仔细观察过自己的,也看过花花的,都跟栀婆子不一样。是不是人长大了就会那样?妈妈也长成那样吗?不会的不会的!我不能想像妈妈也长着一块这么丑陋的东西。栀婆子一定是野男人太多了,才弄得那么难看。
然而那块东西似乎具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既令人恶心,又富有邪恶的吸引力,我想转过头去,眼睛却牢牢的吸附在上面,半步也挪不开。
花花和小锦扔下鱼干一哄而散,我还呆愣愣地站在那里,即厌恶又羞赧。
栀婆子提着我的脖子关进屋子里面。
“你看过我了,现在,让我也看看你。”她的手势和她的声调一样,平静却柔韧,不屈不挠,不可对抗。她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甚至没有弄疼我,但是,不论我怎么挣扎,都始终在她的掌握之下。
她一件一件剥光我的衣服,像清洗一颗卷心菜。
“知道吗?你是个天生的。”她伸出手指撩拨我的下巴。我毫不犹豫照她脸上吐了一口浓痰。
“粗野。不过讨人喜欢。”她一边用手绢擦脸一边咯咯笑起来。
我拳打脚踢唾沫横飞,骂遍了她祖宗十八代,而她只是微笑着收起了我的衣服。
“叫你妈妈带你来取。”她锁好衣柜,穿上一条淡黄色旗袍,在太阳穴上揉两滴花露水,像个少女一样春风满面走了出去。
我不敢光着身子回家,又不想继续待在这间恐怖的房子里,只能偷偷摸摸藏在院子里的一丛荆棘后面,藏了一阵子觉得不妥当,又偷偷换了一个地方。夏日的午后那样漫长,我就在那个后院里东躲躲西藏藏,盼望着天色快些暗下来。
林梳趁着夜色在狭长的巷子里奔跑,那晚的月亮过分明亮,星子也格外刺眼,连萤火虫都比平日里多,到处都是明晃晃的东西,她的羞耻无处可藏。
有人走过来了,长腿,瘦削,微微扛着肩膀,谁家的灯光正好打在他背上,像电影里的镜头一样勾勒出一圈金灿灿的轮廓。林梳认得他的身形,转身就逃。
林小云追上来,三两步挡在她前面,按住她细小的双肩:“怎么了?”
她不作声,几乎哭出来。
“谁干的?”
她还是不作声。
他把衬衣脱下来,白底蓝色条纹的衬衣,披在她身上像一件长长的披风 ,电影里面披在侠女肩上的披风。
在那样难堪的情境里,这宽大的衬衣给她一点安慰 ,并且带着一丝极其细致的美。
林小云蹲在地上,小心而笨拙的帮她把一粒粒玻璃扣子扭好,那样的耐性和专注,就像对待一件珍奇的玉器。
“你的衣服在哪里?”
林梳抬眼望一望前面,顺着她的眼睛看过去,林小云很快明白了。
他脸上涌起几分薄怒,低声骂了一句什么脏话,拨腿就往前冲,走了几步又回过身来,一躬身把她提起来,左手交给右手,左肩靠向右肩,她有一秒的晕旋,仿佛天地倒转过来又霎时恢复原态。她在他怀里转了一个圈,晕头转向,翻江倒海,还没有明白过来,已经被他紧紧护在胸前。
7
林小云打破了栀婆子的脑袋,这件事迅速在浅庄传开。
“小云年纪轻轻的怎么跟老太婆打架?太不像话了。”
“其实也不是真的打,可能是失手吧,听说云儿就是推了栀婆子一下,她自个儿没站稳,摔在门槛尖上。”
“推也不行啊,人家那么一大把年纪,他又正当年,经得起这么一推吗?”
“你呀,就别瞎操心了,栀婆子哪天不要被棒小伙子推上几回?舒坦着呢。”
“那你这是说风凉话,怎么说晚辈也不应该动手打长辈吧,坏了浅庄的风气。”
“那倒也是。栀婆子一惯腌月赞,骂她几句就是了,犯不着打。”
“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
“听说是林高阳家那个丫头。”
“林丫头?就是这么小那个娃娃?”
“是啊,叫梳梳的吧。梳梳还是书书?”
“那个小泼辣货 !林高阳家的事怎么扯云儿身上去了?”
“鬼搞得清。天生的狐狸精!”
“也别说谁,两个都不是好的。”
“老狐狸精和小狐狸精……”
“老的还是斗不过嫩的呀!”
“哈哈哈……”
小乡村就是这样的,谁家发生了什么事,不消一个下午就能流传出数十个版本,版本与版本之间经过对比、交融,再打造出新的版本,然后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听来的版本发表各式各样的评论,说到最后往往是一杆子打死所有人,而在这些被打死的人里面,往往会有一两个特别突出的,如果她恰好是女人的话,就会成为众口相传的“狐狸精”。
每个村庄里都会活跃着这样一两个狐狸精,她们泼辣、好强、有主见,被排斥被伤害也被艳羡,她们是开在男人眼里的花,扎在女人心上的刺,她们老的还没死嫩的已经接上了班,她们是生生不息的罪恶之花,腐烂中透出新鲜的香气来。林梳穿着深红色胸前扎着大花的长裙子,林梳留着长长的麻花辫子,林梳挤在人群中睁着空白的眼睛……林梳不知道自己在三岁的时候已经被归为异类,她还不知道自己是一只幼小的狐狸,长大之后的任务就是迷惑男人残害女人毁灭自己。或者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她的嘴角挂着一丝对谁都瞧不上眼的笑意,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什么样的机会,使她终于明白她自己是她自己。
林家长辈在祠堂里摆了几桌酒席给栀婆子赔礼道歉,请了所有的村干部和各家户主,闹闹哄哄的。
听说赔礼的事情,林小云一大早就躲了出去,找了整整一上午,不见人影。
林梳混迹于人群中,听着各种各样关于自己的议论,一点也没有觉得难为情,完全是事不关己的样子。
她只希望那个人不要来。
不要来不要来,在心里默念一千遍。
这样难堪的场合,叫他如何应对呢?不要来,不能来。
然而他还是来了,反绞着双手,被几个堂兄弟押着,低垂着头,整个面孔躲藏在漆黑的头发后面。
“找到了。在花生地里找到的。”其中一个堂兄说。
林小云穿着白衣黑裤,滚了一身黄泥。
“你个没出息的东西。有本事惹事,怎么没本事摆平?”林父坐在藤椅里,强撑起虚弱的身体,用手指磕着桌子。
“还不快给翠栀婶子陪礼?躲起来有什么用?”林母急忙上前给儿子拍打身上的泥巴。
林小云被她拍得很不自在,别扭地转过头去。
他转过头来,正好面对着林梳,她身子一紧,以为他看到了自己,然而没有,他的眼睛穿过她,投向空茫茫的远处。
“来,喝了这杯就算了。”村长打圆场,满满斟了一杯土烧端到小云面前。
林母代小云接过酒杯,塞在他手里,举向林翠栀。
“叫人哪……”林母用手肘碰一碰小云。
“婶婶。”林小云尽量使声音显得平缓,然而林梳听出来,那样平缓的音调下面,藏着一丝细微的颤抖,极其极其细微的颤抖,细微得,只有一个三岁的孩子用她的小耳朵小心灵才能够听得出来。
“当不起———”林翠栀拿着架子,拖长音调。
林母陪着笑脸赶着为儿子说话:“云儿他年纪轻,不懂事,得罪了婶子,这儿给婶子陪礼了,还望婶子莫怪。”
林小云尖削的脸变得苍白。
大家知道林翠栀是等着云儿开口陪礼呢,可年青人气盛,未必拉得下这个脸,意思到了也就算了。
旁人悄悄拉扯翠栀的衣角,提醒她适可而止。
翠栀给他们拉拉扯扯的弄得很不舒服,不耐烦的挥起手来赶:“拉我干什么……”这一挥手,衣角正好拂在林小云端着的酒杯上,一下子没拿稳,杯中的酒尽数泼在他身上。
林小云一激零,打了个冷战,拳头咯咯地握起来,被几个堂兄弟按着,这才没法动弹。
可栀婆子的小女婿不懂事,不识好歹的又端出一杯酒来:“这杯不算这杯不算!喝完这杯才算数。”
林小云气得眼睛都红了,几个堂兄弟也觉得对方太过分,松开林小云,指手划脚和小女婿理论。
“呃……”林母的脸色也有点僵了,“小云他年纪小不会喝酒,这杯就由我代了吧。”
林母端起酒杯往嘴里凑,林小云一横手夺过来,“啪”的一声顿在桌子上。
酒杯刚顿下去,不知什么地方多出一只手,不等大家反映过来,杯子里的酒已经兜头泼了小女婿一脸。
“呀!”小女婿暴叫起来,一把抓住拿着酒杯的那只手,等到捏稳了,才发现是这么小一个孩子。
林梳仰面看着他,表情淡淡地,好像拿酒泼人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一点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你找死啊!”小女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了脸,哪还顾得上长幼之分,手上下了狠劲,捏得林梳浑身发抖。
“放手!”林小云一急,扑上去拉扯小女婿的手。
他拉得越急,他捏得越紧。
“嘿!瞧瞧,瞧瞧!她亲爹还不急呢,倒把他急死了。”小女婿得了意,笑嘻嘻扬着脖子对众人调侃林小云。
“放不放?”云儿停下来静静的望着他。
“喏!”小女婿一抬下巴,将林梳抓得更紧扯得更近,满脸挑衅的样子。
林小云说:“我数到三。”
他开始数了,伸出食指,中指,无名指,没有声音,然而一字一顿。三个数完,五指成拳,啪的一下砸在小女婿鼻梁骨上,顿时血流如注。
“操!”林翠栀一大家子的人即时坐不住了,叫叫嚷嚷的扑上来,一时间杯盘乱飞,祠堂里乱作一团。
林梳腕口一凉,被捏住的手松脱了,她刚刚感觉到一点解脱,就被接踵而来的人群给淹没了,一个个愤怒的身体向她冲撞过来,胸口,手臂,背部,脑袋……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受到撞击,无从回避,她在无数盲目的手手脚脚组成的森林里逃命,找不到一线生机。
有人推了她一把,不知道是出于敌意还是好心,她打了几个趔趄滚到墙角里,暂时避开了四面受敌的处境,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许多杯子碟子飞过来在头顶的墙壁上破裂,尖利的碎玻璃和烂瓷片像一把把小小的飞刀凉嗖嗖刺在她的头上脸上,她试图爬起来,然而一次次被人绊倒在地,每一次摔倒下去都伴随着新的疼痛。无数粗野蛮横的大脚从她身体上踩踏过去,像蹈踏一个破烂的橡胶轮胎。她看不清那些大人们的脸,满脑袋像装了一锅滚烫的热糊糊,搅不开流不动倒不出,空气变得浊重,呼吸急促,两眼渐黑,意识与身体一缕一缕缓缓分离。
他解救了她,拉着她的手凌空提起来,像一只苍鹰叼着一只小鸡,忽地一下窜上高空,往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去。
空气挤进来了,有风,视线开阔了,绿树红花映入眼睛,她感觉到重新获得生命。
林小云把她放在一棵开满了花的石榴树下,树下有一口古井,古井上盖着青石板子。
林梳坐在青石板上看着他:“我自己也可以出得来,我不要你牵。”
他耸着肩膀一抽一抽的喘气,眼里是一片白茫茫的雾。
“我回去。”林梳从青石板上跳下来。
林小云上前一步将她抱回井台上。
她又跳下来。
他还把她抱上去,紧紧按住。
她踢腾着小脚,硬要往下跳。
“你想做什么!”林小云发怒了,“你上哪儿去?”
“我回祠堂里去,我不要你救!”
“踩死你!”林小云侧目而视。
“我打得赢。”说得跟真的似的。
“你打得谁赢?”林小云扬着下巴俯视她。
“谁都打得赢。一起打得赢。”林梳也扬着下巴做出自负的神气。
“好。你去打,去打!”林小云一把将她拽下井台。
林梳站在井台边不动了。
他伸出脚来踢她。去打,去打呀!
她任他踢着,细软的身子在他健壮的腿下柔弱而倔强。
他缓和下来,伸出手来抚摸她脸上的小伤口:“流了一点血呢。”
她夺过他的手臂,横抱在怀里,像抱着一根粗大的玉米棒子,照着最圆实饱满的一段用力的咬下去。
他一动不动的站着,看着她凶狠的小犬牙。洁白精致的小犬牙,像一对完美的艺术品。
她哭了,心有不甘,满腔怒意,然而不知道应该对谁发泄,不知道该去恨谁。
他携着她的一角衣襟,像一个小孩子对依恋的大人:“好好待在这里,行吗?”
她还没有回答,远远跑来一个高挑饱满的姑娘。
“云儿,云儿,快去,你爸不好啦!”姑娘叫妮兰,云儿的堂姐,芳龄十八,生得浓眉大眼,在浅庄也算是数一数二的美人。
美人叉着腰,胸脯一挺一挺的喘着气,眼睛斜斜瞥着他们。
林小云骂了一句粗口,搭着妮兰往祠堂方向跑,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叮嘱林梳:“你别跟着,回家去!”
林梳坐在那里看着他们跑远,两个健壮的身体,热气腾腾的。
我在那块磨得溜光的青石板上坐了很久很久,看着天光一点点沉入暗蓝的云里,远处有母亲急切寻找的呼唤声,风在身体上轻手轻脚的爬来爬去,石榴树像一个瘦瘦的古装少女,那样楚楚地与我对视,讲述着饱受动荡的四季故事。
我有些迷惑,像是一场梦,在梦里这些熟悉的人、事都显得异样陌生,他们长着我烂熟于心的相貌,而又似乎素未谋面,我出生以来所认识的浅庄并不在这里,它在我的脑袋里,像一个模具,现实中的浅庄是照着我头脑中的模具建造起来的,虽然表面上一模一样,而实际上并不是同一样东西。比如说这口井,这块青石板,这棵艳丽的石榴,它们虽然跟我记忆中的井,跟我记忆中的青石板和石榴树看起来毫无二致,然而它们不是我的,不是我的井,不是我的石板,不是我的树,甚至,那个呼唤我的人,也不是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她离我很近很近,温馨美丽的笑脸紧贴着我的眼睛,我只要一想起母亲这个词,就能够清晰地看见她这样可亲的样子,而这个蓬松着头发穿灰白色上衣青色长裤的中年女人,她在焦虑地寻找着她的小女儿,她三岁半的小女儿跟我长着一模一样的外貌,跟我具有一模一样的品性,她的一切复制着我的一切,然而她不是我。
她不是我。
我在里面,她在外面。
我躲起来了,不被看见。你们看见的全部都是她。
如果哪一天你走在人群中看见一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三岁,短短的腿,大脸庞,穿着一条深红色的纱裙子,像一个行走的蚊帐,那不是我,请你不要呼唤我的名字,如果你那样的呼唤起来,我会以为你在找我,我会回过头来寻找你的脸,然而你和我都将永不被对方看见,这是起源于你我童年时代的悲哀。我知道,在你三岁半的某一个黄昏,就像我坐在石榴花下的青石板上的这个黄昏,有一个意外曾经惊吓过你,就像这个意外惊吓着我,它让你突然背对着自己躲藏起来,藏得很深很深,再也不愿探出头来看一看你所熟悉的这个世界。
我摘了一朵半开的石榴扔进井里,那里面有一个小小的人影被打碎了,她照着我的样子,伸出手抚摸脸上坑坑洼洼的小伤疤。
小女婿捂着流血的腮帮子从石榴树下经过,他看见我,眼神顿了顿,停下脚步做了一个极其暴力的色情手势。
8
林小云的父亲早些年也算村里的风云人物,开过生产队的拖拉机,当过村长,烧得一手好菜,哪家碰上红白喜事都要请过去帮个忙,干起活来一把手,很有几分威望,这几年得了一种怪病,先是手脚发软干不了重活,慢慢的连行动都成问题了,都说他年青时候太逞强,把一辈子的力气提前用光了,下半辈子没力气可用,只能躺在床上等死了。
林父躺在藤椅里被众人抬出来,脸如金纸,气若游丝。
林母早急疯了,追着藤椅一颤一颤的跑着,手忙脚乱,用围裙给老伴扇着风:“老头子,好些吧?好些吧?”
“不怕,不怕,妮兰找小云去了,小云来了就不怕了。”林母自我安慰着。
小云真的来了,她却并没有觉着宽慰,所有的祸事都是他一手惹出来的,为了一个无亲无故的三岁小孩子闹得这样不堪,怎么着也是没出息。
“别人都生仔,我怎么生了个猪啊!”没见着还好,一看见林小云林母就悲从中来,仰着脖子嚎哭。
林小云看着涕泪纵横的老母亲,一时间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只愣愣地站在那里,还是妮兰提醒:“快,赶快把板车搬过来,垫床棉被,送医院,送医院!”
林父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作死”。他躺在被林小云拉得呼呼生风的木板车上食指颤抖的指着他的背影说:“你作死!”他说这句话时面色红润声若洪钟,回复了年青时代站在稻田里一嗓子吼退十头偷食水牛的风采。林母两眼浑浊地看着她曾经的少年郎,看着那个把她搂在怀里扛在肩上也踩在脚下的结实汉子,看着那个保护她欺压她又拖累她的男人,他微弱的呼吸像一缕入骨的阴风,一丝一丝穿进她的心尖里。
灵堂设在村前路口,任林母磨破嘴皮村里也不允许他们将林父挪进浅庄。
按年龄来算,林父还未满六十,属于“少亡鬼”,少亡鬼是要作怪的,如果死在村里那是没办法的事,一村人跟着倒霉,现在他是死在去医院的路上,算是村里人有福,好不容易躲过一劫,怎么说也不能再放进来。
停灵三天,整个浅庄淹没在林母干哑的哭喊声里。她哭人心不古,恶人当道,她要血债血偿。她哭老头子可怜哪,一世帮人,临头了没一个肯帮你。她哭前世作孽,生了个傻子,为人家的闺女害死亲爹……一阵阵的哭声像一条条纠缠不清的孝带,苍白、灰暗、牵牵连连。
我很希望自己可以代为哭喊,她的嗓子听上去让人觉得疼,她疼着还要坚持哭,哭疼了一村人。
“园姑也真够可怜的,两个儿子都还没成亲呢,这以后的日子让她怎么过呀。”开始的时候人们这样说。
“这么没日没夜的哭,把晦气都召到村里来了。”听烦了之后,人们这样说。
“哭什么哭,假惺惺的,老头子早就是个废物了,早些死了好找新的!”同情心用完了,只剩下烦躁和愤怒。
林父下葬的那天清早我看见了林小他披着一身煞白的孝衣从我们家侧面的巷子里经过,远远的看我一眼,眼睛红肿着,满面泪痕。
我极想叫一声小哥哥,然而我什么也没有说。
他低下头快步走过。
我知道父亲死了儿子一定会回来守灵,但是陡一看见他,还是有几分意外。
这是我第二次看见他,然后,中间隔着很多年很多年,在另一场血雨腥风的故事背后我们得以重逢,重逢在生与死的一线之间。
我记下他此时模样。
这披着孝衣的俊美少年,因为我的一时鲁莽,他沦为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