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赞人民·风吟宜春·追梦靖安”
宜春市第31届谷雨诗会征稿启事
靖安,一个生态美县。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有诗赞曰:“虽为千家县,正在清华间”,先贤余音像一粒粒种子,趟过世纪原野,在每位靖安人或到过靖安的人心里,种满遍地乡愁与眷恋的深情。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多少诗词歌赋为之吟咏。为了进一步弘扬谷雨诗风,促进社会主义的文学事业,拟在靖安举办“宜春市第三十一届谷雨诗会”, 诚向全市作家诗人征稿,请各县市区文联组织好征稿工作。
一、征稿要求:
1、征稿主题:必须围绕“ 礼赞人民·风吟宜春·追梦靖安 ”主题或其他主旋律题材精心创作,语言新、意境美、立意好,作品要求原创。 以诗意的笔触礼赞人民,吟咏宜春,生动讲述中国梦靖安梦。
2、 征稿的体裁:现代诗歌, 格律诗、词均可。
3、 投稿的方式:来稿必须注明真实姓名与笔名、作者简介、详细地址、 邮编、电话号码等, 并注明“宜春市第三十一届谷雨诗会”字样。
4、投稿稿件整洁规范,标题4号宋体字加粗,正文5号宋体字靠左对齐。示例:标题——作者姓名——正文——作者简介——通信地址及电话
电子稿件投稿邮箱:1135686545@qq.com
大赛办公室电话:0795——4662261
联系人:蔡长远
本次大赛从2015年2月10日启动征集稿件, 2015年3月25日截稿。
5、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 每位参赛者以3首诗为限(其中一首必须是写靖安), 新诗每首不超过四十行;格律诗词原则上按现代汉语四声规范平仄音律。
6、所有投稿作品均文责自负。
7、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拥有结集出版、 相关宣传等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
8、本次大赛不收费、 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本次谷雨诗会将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均颁发奖金及证书。
三、主办单位:宜春市文联;
协办单位:宜春市作协 靖安县文联
2015年2月10日